第(2/3)页 虽然派出所离得不是很远,但是也不是很近,十分钟,算是快的了。 因为那女老师提醒了是教育局行政审批科科长夏明山的女儿被打晕了,所以警察丝毫不敢耽搁,来得十分的积极。 就是医院比派出所要远一些,所以还没有到。 警车就在人群外停下,下来三个男警察,走了进来。 那女老师见了,立即迎了上去,和警察说道:“警察同志,就是她打伤了三个学生的。” “带走”闻言,一个男警察命令道,另外两个警察便朝顾宁走来,其中一个警察拿着手铐,欲要铐她,连原因问都不问,显然是被人收买了。 “慢着”顾宁立即出声阻止,那两个警察闻声停下,冷冷的看着她,一副不屑的模样,一人问道:“怎么?难道你要反抗不成?” “呵!我不反抗,但是在抓人之前,你们不是先问清楚前因后果吗?”顾宁严声厉色的问道。 闻言,那两个警察眼里闪过不耐烦,一副不需要问的神色。 但是碍于大庭广众的,他们也不好直接说,所以还是象征性的问道:“那我问你,人是不是你打伤的?” “是”顾宁应道。 “是你打上的抓你有什么错吗?”那警察问道。 “呵!我是打了人,但问题是,她们先打的人,主过错在她们那边,只抓我一个,并不合理。”顾宁指着夏娇娇几人反驳道。 “你先到警局做笔录,她们三个都受伤了,得先去医院,我会让警察去医院给她们做笔录的。”一名警察说道。 警察这话是说得漂亮,不过只是说给众人听的而已,背后可不会这么做。 顾宁还不至于不讲道理阻止她们去医院治疗,反驳只是不愿意背负犯人这个罪名而已:“好,不过,这是民事纠纷案件,我不是犯人,你们无权用手铐来铐我。” 虽然顾宁知道,去警局就是一个陷阱,一个让背后之人想让她摘跟斗的陷阱,但是顾宁并不担心。 顾宁这么说,那警察也不好用手铐铐她了:“那走吧!” 第(2/3)页